评论|加强国际合作 持续追逃追赃
11月15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指出,反腐败国际合作十分重要,二十国集团成员要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加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不要成为腐败分子和资产的“避风港”。与习近平主席讲话内容形成鲜明呼应,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巴厘岛峰会宣言》指出,“重申对腐败零容忍的承诺,将通过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合作网络等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廉洁文化,拒绝为腐败犯罪人员及其资产提供避风港。”二十国集团成员再次就拒绝腐败避风港作出共同承诺,表明中方加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理念实践的全球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追逃追赃是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从党的十九大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到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党中央追逃追赃的态度旗帜鲜明、决心一以贯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形象,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成效,要始终保持力度和韧劲,不断织密织牢全球“天网”,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无处藏身。
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了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近年来,追逃追赃打法不断升级,策略更加精准,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有力推进。连续开展“天网行动”,紧盯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强化重点个案攻坚;持续加大对涉腐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让赃款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扎牢防逃制度篱笆,积极构建以人、证、钱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完善防逃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重点对象防逃措施……十九届中央纪委向党的二十大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7089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92人,追回赃款352.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要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追防并重,织密追逃协作网、打好追赃组合拳、筑牢防逃“安全坝”,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追逃追赃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必须始终严格遵守对象国国内法、国际法和国际司法执法惯例,充分尊重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和司法主权。在追逃追赃实践中,我们始终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主动对接国际规则,不断创新战术打法,对外逃人员形成有力法律震慑。近期,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外逃27年的“红通人员”屈健玲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这是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又一生动实践。要继续加强追逃追赃法律法规适用,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制度等法律武器,不断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腐败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中国始终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积极推动者和实践者,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国际场合中积极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潮流。我们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提出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等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反腐败治理体系;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各国利益休戚与共,更加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携手打击腐败。要积极推动反腐败多双边合作,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坚决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拒绝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产提供“避风港”,为反腐败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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